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 系列(九)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每月预缴与年度汇缴如何计算?

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 系列(九)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每月预缴与年度汇缴如何计算?

一、每月预缴的计算

  1. 出资律师每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=【出资律师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÷当年累计生产经营月份数×12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】÷12×当年累计生产经营月份数-当年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
  2. 出资律师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=律所当年累计经营利润×合伙人分配比例+合伙人直接从律所取得收入-个人可税前扣除费用-投资者费用标准×当年累计生产经营月份数

二、年度汇缴的计算

  1. 出资律师年度汇缴个人所得税=出资律师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-当年已预交的个人所得税
  2. 出资律师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=调整后律所当年度经营利润×合伙人分配比例+合伙人直接从律所取得收入-个人可税前扣除费用-每月投资者费用标准×当年累计生产经营月份数
  3. 调整后律所当年度经营利润=律所当年度累计经营利润-税前调整减少额+税前调整增加额(不包括出资律师工资)
  4. 如果律所当年度经营不满一年,则以实际经营所得直接作为年度经营所得套用税率进行计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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